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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严惩“按键伤人”
    人民日报 亓玉昆
    时间:2024-03-28 10:02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一则网络暴力“按键伤人”的案例,引起广泛关注:杨某为泄私愤在网上散布未成年人私密信息,致被害人不堪受辱自杀身亡,被提起公诉,法院以侮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针对网络暴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坚决惩治网络暴力‘按键伤人’……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两高”报告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那就是司法要为受害者撑腰,对网暴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坚决遏制。

    依法严惩网络暴力,是净化网络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网络暴力轻则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重则使被害人“社会性死亡”,甚至轻生自杀,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从寻亲男孩因不堪网络暴力选择轻生,到浙江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严重影响其生活,再到一些网络暴力损害企业形象、侵害企业家权益,这些“按键伤人”案例让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网络暴力的危害性与违法性。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面对“按键伤人”者,必须依法亮剑、严厉惩治。我国民法典、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惩治网络暴力都有相关规定。去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细化了相关法律条款,明确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以及网络侮辱、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标准等。这些刚性有力的法律制度,为惩治网络暴力构筑起法律防线。

    徒法不足以自行。网络暴力事件往往参与者众,责任认定和区分较为困难,具体实践中还要执法、司法持续发力,紧盯网络暴力的形式变化,及时发现并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网络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健全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网络暴力信息处置等制度。网民个人也要自觉做到依法上网、文明上网,规范网络空间的言行举止。

    网络暴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毒瘤”。要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坚决遏制网络暴力的滋生,共同营造更为纯净健康、理性有序的网络空间。(亓玉昆)

    编辑:刘咏     审核: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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