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更便利!重庆实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一网通办”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朱婷 张锦辉

2026-10-19 13:13

10月19日,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重庆市气象信息服务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殷洁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各方对气象信息服务需求越来越旺盛、越来越精细化、越来越专业化,我国正加快构建政府部门主导、市场资源配置、社会力量参与的气象信息服务市场。目前,我市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还比较薄弱,体现在从业主体少、规模小。据统计,已备案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一共21家,这个体量和北京、广东等先进省区市相比还有一个比较大的提升空间。本次立法,我市确立了一系列举措来培育和规范气象信息服务市场化发展。

▲市司法局副局长殷洁。记者 张锦辉 摄/视觉重庆

首先,优化备案服务。以前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办理备案需要登录不同系统、多次上传资料,现在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实现和中国气象局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平台的互联互通,目前相关单位要办理备案手续只需要登录“渝快办”,实现了“一网通办”,让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更加便利、顺畅。

第二,明确行为准则。我市给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服务活动划定了行为边界,以此来规范气象信息服务市场发展、引导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合规从业、合规经营。比如,《办法》明确规定气象信息服务单位使用的气象数据必须保证合法合规、准确;服务活动要遵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相关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如果要自己设立气象探测站(点)要报气象部门备案,并且探测到的气象资料也必须按照规定汇交。

第三,强化质量管理。我市通过设立气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和服务体系认证制度,结合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客观的评价和认证,一方面,引导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查找自身经营中的不足,重视和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另一方面,建立规范有序、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行各业提供更加高质高效的气象信息服务。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廖雪梅   审核: 余虎 主编:张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