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诱导消费广告多、优惠还比原价贵 停车缴费套路为何屡“净”不止?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邱小雅

2025-03-13 18:44

近日,市民张女士向重庆日报、新重庆客户端“人民来信”栏目反映“位于康庄轨道站附近的康庄润祺停车场,在离场缴费时强制看广告,还有虚假优惠券跳转,足足花了1分钟才完成缴费。”

事实上,去年8月重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码上消费”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停车推行的“纯净码”缴费,车主只需扫码、输入车牌即可缴费离场。

大半年时间过去,停车缴费套路又“卷土重来”了吗?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内部分停车场发现,商圈、商场的停车缴费二维码比较纯净,套路较少;但分布在住宅区附近的露天停车场、小型停车场,仍存在不少诱导消费广告、弹窗跳转的情况。

部分露天停车场、小型停车场“通关难”

3月9日晚上7点半,记者来到张女士所反映的康庄润祺停车场,该停车场离轨道站仅100米左右,停车场内车位数量目测约100个,并安置了多个新能源车充电桩。

▲康庄轨道站附近的康庄润祺停车场设置有充电桩。记者 邱小雅 摄

“这个停车场新开没多久,因为家里没有充电桩,这里又离家比较近,已经过来充过四五次电了。”当晚,正在该停车场充电的新能源车主王言峰告诉记者,因为附近公租房多,像他一样过来充电的车主不在少数。每次充满电大概1个半小时,停车费4元,但缴费流程确实挺繁琐。

▲3月13日,记者再次来到康庄轨道站附近的康庄润祺停车场发现,广告弹窗依旧存在。记者 邱小雅 摄

那么,到底有多繁琐?记者进行了一番体验。

在该停车场停留15分钟后,记者准备离场,扫完缴费码后却忽然弹出了一则运动保险广告,3秒后,又出现一则游戏广告,整个广告持续时间长达15秒;在点击“去缴费”后,没想到又跳出“会员优惠券”购买的消费界面,并且该界面的关闭按钮十分隐蔽。

▲跳转广告截图

跳转多次后,记者发现在付款时还要申请获取验证手机号才能缴费成功,整个出场缴费过程长达1分多钟。

事实上,上述情况并非个例。记者在康美街道附近的某停车场发现,出场缴费时选择优惠价格支付的价格甚至比普通支付更贵;在渝北回兴某停车场,点击领取优惠券后跳出的界面和停车优惠完全无关。

▲位于渝北区回兴附近的一处停车场。记者 邱小雅 摄

▲跳转优惠券截图

不过,相比这类小型停车场、露天停车场还存在消费乱象的问题,核心商圈、商场内的停车场缴费就“干净”许多。记者走访了光环、万象城、南坪协信星光广场的停车场,均只需扫码、输入车牌即可缴费离场。

不仅降低体验感,还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在停车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例如广告多、诱导关注公众号及注册会员等问题,不仅让消费者体验不佳,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中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专任教师路斐博士说。

路斐表示,经营者在缴费流程中设置不容易关闭的插入广告、并强行链接至会员购买界面,属于变相限制消费者自由选择支付方式。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

“如果在广告跳转过程中要求消费者注册会员、进而获取用户信息,则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之规定。”路斐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有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明示其收集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但强行链接广告,显然既未告知消费者,也排除了消费者同意的可能。

路斐建议,消费者面对上述问题,由于纠纷金额小,诉讼成本相对较高,因此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可对不同场景二维码进行分类管理

事实上,针对停车扫码缴费乱象,重庆进行过一轮整治。

去年,重庆启动扫码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行动。行动采取举报监督、执法检查、公益诉讼、媒体监督等多种措施,打击消费场景个人信息过度采集和肆意滥用乱象,整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2024年9月底,重庆600个主要商场停车场以及3535个路内划线停车场完成了整改,推出了停车缴费“纯净码”。

所谓纯净版停车缴费码,要求商家必须遵循个人信息收集最小必要原则,为停车消费者提供最为便捷的扫码方式快速缴费离场,不得出现诱导或强制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违规行为。

“当前商圈、商场的停车缴费二维码相对规范,但住宅区附近的小型停车场、露天停车场仍存在广告嵌入、诱导跳转等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市民的消费体验,还可能带来信息安全隐患。”在重庆工商大学应用经济系主任李然看来,实现停车缴费“纯净码”全覆盖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协同发力,共同推动。

对此,李然建议,首先要明确二维码使用规范,相关政府部门要制定停车缴费二维码的统一标准,明确规定二维码只能用于停车缴费,禁止嵌入广告链接或诱导跳转。

其二,要施行分类管理,对商圈、住宅区、路边停车场等不同场景的二维码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所有停车场都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建立处罚机制,对违规嵌入广告或诱导跳转的停车场经营者进行罚款、限期整改,甚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此外,李然还呼吁:“市民是‘纯净码’推广的重要参与者,政府应加强宣传,提高市民对‘纯净码’的认知,同时开通举报渠道,鼓励市民监督违规行为。”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蔡杨   主编:曾立      审核: 陈钧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