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重庆|
  • 理论|
  • 渝视频|
  • 经济|
  • 民生|
  • 文化|
  • 专题|
  • APP下载|
  • 重庆日报网 > 正文
    全市首个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基地揭牌
    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时间:2024-01-29 06:57

    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黄乔)近日,涪陵区法院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基地揭牌。据了解,作为全市首个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基地,该平台由市三中法院指导,涪陵区委政法委统筹推进,涪陵区法院与涪陵高新区协同共建,将为法院参与、推动、规范、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贡献力量。

    涪陵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涪陵区法院专门出台《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方案》,在全市首创“案件执行‘枫桥式工作法’”,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枫桥经验”领导小组,根据职责细化目标,明确该基地以创建“枫桥园区”品牌、建立“执行三员”制度、建立“枫景平台”等六个方面内容,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拓新思路、赋予新内涵。

    “今后,我们将定期为园区进驻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免费出具‘体检报告’,开设‘枫语’热线,24小时接受法律咨询,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该负责人说,为在基地创建好“枫桥园区”品牌,将由法院执行局领导挂帅,法官团队定向对接全区每个园区,提供法治授课,协助开展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园区治理等工作,为问题企业开出法治化“处方”,推动企业重获新生。

    “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基地还将深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行‘审慎+灵活’执行模式,能动采取查控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不死封,探索信用临时修复制度,鼓励困难企业尽快盘活资产、偿还债务。”该负责人说,该基地还设立执前化解员、执中调解员、执后释解员,建立起“执行治理三员”制度,深化与公安机关协助查人找物、与全区27个乡镇街道社区网格员协助调查的合作力度,打造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编辑:李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网站首页 | 重报集团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