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网 > > 正文
永川纪委监委开展“四项行动”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22-03-02 08:18:07 | 记者:周尤 | 编辑:陈倩倩

  “施工中,业主单位有没有向你们指定建材和设备安装供应商?”“开工前,你们与业主方签订《廉政承诺书》没得?”……日前,在永川高新区凤凰湖萱花中学项目施工现场,由永川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陈定容、永川区纪委监委驻高新区纪检监察组组长蒋隆泽和副组长洪大奎组成的营商环境监督检查组,一边问一边把印制好的《政府投资在建工程项目走访调查问卷》发给项目承建方相关负责人。

  营商环境好坏,不仅直接影响投资者利益,还决定着一个地区的发展前景和发展后劲。今年,永川区制定出台一系列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建立起“线下线上”服务市场主体体系。

  体系建立起来了,是否落实到位?永川区纪委监委制定了《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明确每月开展1次走访调研,每季度开展1次嵌入式监督,每半年召开1次重点企业座谈会,每年对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盘点“四项行动”。

  “我们充分发挥‘室组’联动监督机制作用,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紧盯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紧盯惠企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紧盯影响营商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采取联合督导、走访调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永川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永川区发布了《永川区党员干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十准”“十不准”》,明确“绿线”,划定“红线”。区纪委监委将“十准十不准”作为监督依据,鼓励党员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支持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同时,督促党员干部在与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交往中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在此基础上,永川区纪委监委还畅通监督渠道,在永川网等平台公开12388监督举报电话,在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将监督“哨点”前置,定期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区监委特约监察员以及协会商会等对营商环境的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与职能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优先受理、限期办结。

延伸阅读: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