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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人士热议“新冠肺炎疫情与生命健康权保障”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21-06-10 07:50:59 | 记者:何春阳 | 编辑:肖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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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21·中欧人权研讨会”

中外人士热议“新冠肺炎疫情与生命健康权保障”

6月8日,渝州宾馆,“2021·中欧人权研讨会”现场。 记者 郑宇 摄/视觉重庆

6月8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意大利《世界中国》杂志社共同主办的“2021·中欧人权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重庆和罗马两个主会场同时举行,来自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等国际组织的代表,和来自法国、德国、葡萄牙、西班牙等近20个欧洲国家的政要、人权领域专家学者以及商界、法律界、文艺界、媒体界人士180余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研讨交流。

本届研讨会聚焦新冠肺炎疫情与生命健康权保障,就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各国人权保障现状、国家责任体现、国际抗疫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坦诚、深入的交流。

在新冠肺炎疫情不断肆虐全球的当下,如何看待公共卫生危机下的国家责任?如何更好保障人权?如何推动世界各国抗疫合作?国内外专家学者深入探讨,积极献智出力。

中国为全球抗疫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讨论“新冠肺炎疫情给当代生命健康权保障带来的挑战与各国应对”时,与会各国嘉宾普遍认为,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坚持把生命健康权作为疫情防控中的最基本人权,将感染率和病亡率控制在最低水平,积极倡导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开展大规模的全球人道主义行动,为全球抗疫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生命健康权是人类基本权利之一。”人民网海外传播部外语专家湖长明认为,保护和挽救人的生命是每个政府的首要责任,也是保护人权的最好体现。中国竭尽全力捍卫人民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最严格的措施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这体现了中国捍卫人民生命健康权的坚决承诺。

去年1月23日,中国政府封闭武汉这个拥有1000万人口的大都市,这一举动被许多西方人认为“侵犯人权”。然而,事实表明,这是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最重要的决定之一。

中国外文局《今日中国》杂志社新媒体部法语编辑朱利安·布菲先生自疫情发生后一直待在中国,见证了中国抗疫各阶段的举措和人们的感受。在谈到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时中国的取与舍时,他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抗击疫情的成功可归功于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包括省、市、区、村、社区各级的二维码平台和入境管控系统。

随着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正增长,同时2021年成功消除了极端贫困,并以较低的感染率和死亡率控制了疫情,朱利安·布菲感慨道,中国已经表明,应对疫情并不迫使我们在拯救生命或拯救经济之间做出选择,也没有必要在民主制度或其他政治制度之间做出选择来结束这一全球疫情暴发。“事实上,中国对疫情的应对既注重健康又注重发展,表明公共卫生既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一项全球公益。”

关注疫情中特定群体的生命健康权保障

疫情发生后,中国政府及时出台政策指导各地简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启动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等措施,适度扩大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全力保障受疫情影响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在讨论“新冠肺炎疫情中特定群体的生命健康权”时,与会嘉宾认为,中国共产党真正做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仅让中国人民的人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也为全世界人权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曹燕教授特别关注疫情笼罩下的“短工”权益保障。她说,面对疫情,中央作出以稳定企业,特别是以中小微企业为抓手实现稳定就业的英明决策,为疫情过后恢复和发展生产提供政策保障。为了稳定中小微企业就业,中央提出了支持企业增加灵活就业岗位的措施。其工作形态可定义为特殊工时中的“短工”。

“目前短工尚未完全纳入我国劳动法的规制体系。”曹燕认为,从事这类工作的劳动者的权益,很难受到劳动法的有效保障。因此,依法有效保障从事各种短工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疫情时期稳就业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对生命权的冲击是毋庸置疑的,但国家保护公民生命权的同时,需要格外关注特殊群体,如老年人的生命权。”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高艺可特别关注老年人的生命权。

根据媒体报道,英国医学会(BMA)在2020年曾发布伦理指南:存活率较低的老年患者的呼吸机可以被拆除,用在相对更健康的患者身上。高艺可将疫情下中英老年人生命权保障的实践比较后说,中国没有针对老年人以及特殊人群的新冠肺炎疫情统计,但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6月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成功治愈3000余位80岁以上、7位百岁以上新冠肺炎患者,多位重症老年患者是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的。”

“老年人由于年老力衰、疾病和新技术接受能力不够而成为极端脆弱者,极易受到人权侵犯,是典型的特殊群体。”高艺可说,老年人生命权保障任重道远,需引起各国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公共卫生危机中国家有责任优先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与会各国嘉宾在讨论“公共卫生危机中生命健康权保障的国家责任”时一致认为,在疫情仍在持续蔓延的大环境下,保障民众的生命健康权是各国面临的首要任务,也是人类社会应有的共同立场。

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邵春堡认为,大疫当前,国家应当将保护公民生命和健康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

“中国为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要求公民戴口罩、禁足在家、限制社交距离,这些暂时的限制和约束是为了公民长期的自由,本身是国家行使对公民保护的举措。”邵春堡说,相比之下,个别大国把病毒防控政治化、复杂化、曲解化,政府不仅不对本国公民拒戴口罩、燃烧口罩等言行进行正面引导,还以维护“自由”人权为豪,对仍然活跃的社交和群众游行活动听之任之,甚至放纵一些不理智的行为,表面看是尊重公民自由权,实则是国家不作为,进一步扩大了病毒传播,剥夺了普通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加剧了富有者、权贵者与普通民众之间人权上的不平等。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法学院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刘鹏说,生命健康权作为最基本的人权有着极为深刻的历史逻辑,身体的完整性和唯一性是近代以来人权普遍性的重要前提,一切社会性权利应当以个体的存在为基础。

对于现在美欧学术界有人提出“为了年轻人,让老年人死去”的观点,他评价其“实质仍然停留在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精于计算的工具理性基础上,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危险的”。刘鹏说,“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权是首要权利,也是国家优先保障的权利。哪怕牺牲经济、牺牲发展,国民的生命健康是第一位。”

法国普罗旺斯艾克斯法学院教授诺伯特·鲁兰也以法国在疫情防控下进行的政策变更为例证实了这一观点。

“在法国,议会实际上听命于行政权力。宪法委员会的成员更多的是政治家而非法律家。正是在对自由的保护被削弱的大背景下,法国出现了疫情危机。此后,《卫生法》才被修改。总理被赋予限制自由的特殊权利:禁止人员和车辆流动;禁止公民离家外出,除非出于必要或健康需要;有权命令关闭集会场所或管制其开放,有权下令征用……这表明当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疫情强烈攻击时,个人自由就会受到限制。”诺伯特·鲁兰说。

复旦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人权研究中心青年研究员涂云新说,“各国均有责任和义务将其现有的最大资源用于充分实现所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当然首先就要包括健康权。新冠肺炎疫情为全世界提供了一个机会,来重塑我们对健康权和国家责任的理解。”

新冠肺炎防控是对国际合作的考验

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挑战公共卫生安全,全面冲击世界经济运行,深刻影响社会生活运转。这场全球公共卫生危机,既是对国际合作的考验,也是对大国担当的检验。在讨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国际合作”时,与会嘉宾强烈批评近期个别国家的一些政客、媒体别有用心地将新冠病毒与特定族群或地域联系起来炒作的行径,反对将疫情政治化、病毒标签化,纷纷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团结合作,共同应对疫情挑战。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疫情,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同时,中国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第一时间,公开、透明、及时地将病毒信息向国际社会进行通报。”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察哈尔学会副理事长张国斌开门见山的阐述了中国在疫情防控中对国际合作的重视。

然而,他也提到,现在许多现实表明,虽然全球新冠疫苗接种持续取得进展,使得近期新增确诊病例趋缓,但一些国家疫情反复,病毒变种不断出现,全球抗疫任务依然艰巨、任重道远。要不断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建立交流分享平台,开展医疗专家和防护物资援助,积极开展公共外交,加强国际合作,携手防控疫情。

中国国际电视台俄语部记者亚历山大·科佩索夫以“比病毒更可怕的是抹黑和偏见——谈我在中国亲历的抗疫真相”为题,分享了自己对疫情中传播的假新闻的看法。他回忆,在疫情成为新闻的第一天,身在北京的他就收到了几十个俄语国家记者的联系,希望他对中国发生的“灾难”进行评论。“我已厌倦反驳这些假话,所以我决定在网上展示我所居住的街区的真实情况:我走进商店,乘坐城市公交车去药店,并与我的粉丝分享我的同事从中国其他城市寄给我的经过核实的照片和视频。”最后,亚历山大·科佩索夫总结了一个观点:如今,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将预防信息传递给数百万人,这是一大批记者和博主的使命,这可以让数百万人可以从中受益。事实证明,造假、误导、追求轰动效应让数百万人付出了代价。

“2021·中欧人权研讨会”主旨发言部分观点摘录》》》

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俄罗斯专家阿斯兰·阿巴希泽:

疫情是一场公共危机,影响了人们原有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应该尽量减小疫情带来的影响。新冠疫苗的知识产权界定属于人权领域。当前,有些国家对疫苗进行短暂垄断,这样会夺去更多人的生命。各国都有责任开展更多有效对话,以一种更公平的方式增加疫苗的可及性、可负担性。同时,也希望有关药企也能充分尊重人权,让渡一定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审判员李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涉疫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发布三批26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希腊东西方城市治理研究所董事会主席亚历山大·莫一诺:

接种新冠疫苗,是公民义务还是对实践生命健康权的一种选择?我认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有义务尽快向国家控制地区尽可能多的公民和居民提供可用的疫苗。对于公民来说,接受这一提议并保护自己、家人、同事、邻居和整个社会,是一种义务。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付长良: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民政部门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效,加强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改革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加快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民政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贡献力量。

葡萄牙里斯本大学研究员,里斯本澳门科学文化中心咨询委员会成员约瑟·曼努埃尔·杜阿尔特·德·热苏斯:

目前的疫情不仅影响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重要方面,而且也是影响现行世界秩序的重要因素。在我看来,在我们的全球世界中,民族主义和国际事务参与者的自私行为已无立足之地。前进的唯一道路是多边主义。

(记者 何春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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