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网 > 文脉 > 正文
心怀伟大的爱 善做细微的事 ——读罗翔《刑法学讲义》有感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21-06-04 05:20:10 | 记者:李立峰 | 编辑:李振兵

 

“这个问题老师明明讲过,你还笑过,但是你就不知道怎么做。”说这话的是罗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一米九的法律“男神”、千军万马追他的法考讲课、短短几个月就涨粉千万……罗翔的光环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对于这样一个超级“网红”,他写的刑法书到底是什么样子?作为一名刑法科班生,我带着这样强烈的好奇,打开了罗翔的《刑法学讲义》。

谁知道,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停不住,不禁发出“三叹”。

一叹刑法教科书还可以这样写——故事紧跟时事热点,颠覆以往认知极限,引人进入神奇的法学世界,在轻松阅读中开眼界、涨知识。

二叹刑法教科书还可以这样学——所举案例横跨古今中外,令人或拍案叫绝,或扼腕长叹,或无限唏嘘,五花八门的案子背后是形形色色的人,让人在刑法体验中察人性、悟人生。

三叹刑法教科书还可以这样讲——语言幽默风趣,情节扣人心弦,句句戳中痛点,句句直击泪点,让人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刑法启蒙,认同了法治理念,追寻中法律背后隐藏的智慧。

该书体系完整,结构清晰,既全景式展现了刑法的全貌,又小切口突出了刑法的重点。

在第一章刑法基础知识里,罗翔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刑法的起源、基本原则、刑法解释、刑法效力,以专题的形式引领读者知晓刑法是道德伦理的最低要求,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刑法解释要朝着良法善治进行。

第二章、第三章分别为犯罪论、刑罚论,讲述了如何定罪与出罪,如何处罚与量刑等。这是全书的重点,也是理解刑法的难点。以往的不少刑法教科书写这两部分,写法古板、行文老套、模式机械。长篇大论,文字长到没读者。观点云集,读者理解起来无从下手,百爪挠心。

罗翔选择了一种巧妙的解读方式——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即在一小段的刑法理论展开之后,迅速举例说明,让读者有豁然开朗、醍醐灌顶之感。对于学界观点,他通常只列举两种最重要的观点,然后告诉大家,学界的主流观点多为折中论。每一节课后,他还有一个“想一想”,提出问题,让读者带着问题学习,通过思考加深理解。但就是这个简单的问题,常常会成为新手的“灵魂拷问”。

第四章到第九章分别讲授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通过阅读这些章节,我们明白,刑法离我们并不遥远,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刑法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冷冰冰的条文,而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活生生的教材。如果不掌握刑法这个武器,不仅个人可能触及刑法的红线而不自知,还可能在遭受犯罪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权和保护自己。

读书是一种“弯道超车”,我深以为然。这是一本写给非专业人士的法律书籍,通俗易懂,引人入胜,向所有想了解刑法知识的读者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打通了一个方便之门。

罗翔对法律有情怀。他不生活在幻象之中,也不带着傲慢和偏见,而是走出书斋,走出象牙塔,走出大学课堂,去普法刑法知识,影响每一颗愿意思考的心灵。他对读者有爱。他认为,知法才能守法,懂法才能用法。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让每个人离法律更近一点,用法律保护自己、远离犯罪,真正地认同法治理念,追寻法律背后隐藏的智慧。

全书的最后,他希望读者在生活中做到“3+3”:3件事绝对不要做——控制自己的内心,心动但不要行动;承认自己的无知,屏蔽有知识的优越感;学法律,但不钻法律漏洞,而是认定法治的信念。3件事坚持做——阅读经典,与伟大的灵魂对话,走出固有的平庸与傲慢;思想与行动并存,在每个个案中坚守法治精神;从爱抽象的理念转向爱具体的人。心怀伟大的爱,善做细微的事。

如此看来,这是一本刑法教科书,能引领你快速掌握一门法律;是一本生动有趣的故事书,能满足你对于刑法所有的好奇;是一本简单而实用的工具书,能让你掌握普法的金钥匙;是一本可悟人生的智慧书,能让你在笑中泪中尽享智慧的甘霖。

延伸阅读: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