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
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每年3月为重庆文明行为促进月。当此之时,如何通过学雷锋,做一个文明有礼、崇德向善的重庆人,值得我们思考。
构建与时代相匹配的文明秩序,是一道市民素质大考题。涵养我们的社会文明,既需要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为随地吐痰、餐饮浪费等不文明行为划定红线;也离不开道德的春风化雨。德法并举,扬善惩恶,是提升重庆城市文明程度的两个坚实支点。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正是用行动助推社会文明进步。面对垃圾分类这件“最难推广的一桩小事”,志愿者的精准服务,让千家万户找到了改变生活习惯的贴心帮手;针对高空抛物坠物这个“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大渡口区沪汉社区“守护头顶”志愿服务队伍挺身而出……活跃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志愿者身影,在静水流深中诠释着城市文明的细节与厚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习雷锋并不复杂,重要的是把道德品质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地上有垃圾捡起来;老人跌倒扶起来;耐心地给外地游客指路……这些举手之劳的小事做到了,就是学雷锋。每个人乐行小善,用行动呵护细节中的文明,不仅能激发社会向上向善的道德热情,更能给人以温暖和希望。
雷锋说过:“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如果说这是‘傻子’,那我是心甘愿意做这样的‘傻子’。”这样的“傻子”,获得的不是名利,却从“利他”之举中收获快乐、感到幸福。这样的精神追求,可亲可感,可学可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正需要这样的人,需要这样的行动。人人搭把手、出份力,把文明促进当成自己的事,在志愿服务中体现自我价值,我们的城市将更加和谐、温暖、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