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思锐
日前,我市出台《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并发布首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这意味着今后市民在行政机关办事,一纸承诺就能代替过去的众多证明。这对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以一纸承诺代替众多证明,是我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行动。此举有利于从制度层面打通“证梗阻”,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重塑了“私信力”,强化了契约精神。在过去,我们总是强调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而忽略市民的“私信力”。一些部门办事只认公章不认人,老百姓喊破嗓子也无人信。有些群众办事受阻,只好办假证明,或者找关系、走后门违规开证明。信任是相互的,政府部门要取信于民,也要本能地信任市民。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就是以信任市民为前提,让市民的承诺在办事中与证明具有同等价值,同时也根据契约精神,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诚信社会,离不开“私信力”建设。要让自己的承诺有价值,就要遵循法治精神、契约精神,以诚信“盖章”,让每一个承诺掷地有声,确保信用不“破产”。政府部门也要变事前证明为事中事后的承诺核查,通过诚信管理,倒逼市民守信践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