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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约”出水清河畅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21-02-03 08:52:12 | 编辑:肖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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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村规民约推行“河长制”

南川:“约”出水清河畅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龙丹梅)如何落实“河长制”的“最后一公里”?2月2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南川区河长办获悉,该区引导村(居)民委员会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把节水护水、规范排放、保护环境等河长制相关内容融入村规民约中,依靠群众力量来管河护河,实现了“全村治水,全民监督”。该区推行河长制村规民约的实践还入选了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

南川区地处渝黔、渝湘经济带交汇点,是大溪河、藻渡河等长江、乌江部分支流的发源地,区域内有大小溪河176条,总流域面积2682平方公里。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南川区探索建立了一河一长、监测站长、民间河长、河库警长、网络河长等模式,辖区水环境持续向好。但在管河护河的过程中,出现了新问题。

“在不少农村地区,当地老百姓仍习惯到处烧秸秆、堆粪堆、倒污水、扔农膜。”据介绍,不仅如此,一些群众对于不花钱的自掘井水和从山里引来的自来水用起来没有节制不心疼;同时,大家守法观念普遍不强,导致一些乱搭乱建、毒鱼电鱼等行为时有发生,即便有人看到,有时也碍于脸面不肯举报。如此种种,导致管河护河的“最后一公里”始终不能打通。

老百姓的事儿还要靠老百姓的力量办。南川区引导村(居)民委员会,在制定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时,把河长制的内容融入其中,村规民约内容中,需融入不浪费、不乱排、不乱扔、不侵占、不捕捞五大河流保护基本原则。目前,全区218个村(社区)按照统一规范先后制定完善了《河长制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各村(社区)街头村口、桥头库坝等醒目位置都张贴起了公约,基本实现了家喻户晓。

但挂在墙上只是制度,只有落到实处才是成效。南川区依托群众自身力量,构建了互讲、互督、互助、互访、互评机制,确保村规民约中的内容得以执行:一是发挥村居干部、群众代表、乡贤能人等力量,对“五不准”基本规则进行讲解、宣传;二是出台《河长制工作有奖举报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互相监督,并对监督举报人设置50—500元奖励;三是对因实施河长制影响到生产生活的困难群众,由区河长办或乡镇(街道)政府从经济补偿、就业照顾、社会保险等多个层面给予帮助;四是设置河长制工作群众窗口,开展双向互动接访、下访等沟通交流;五是把遵守和执行《河长制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情况作为村民自治管理机制的重要构成部分,采取群众互评、无记名打分投票等形式,将其作为“星级文明户”“新乡贤”等评比的重要权重分值,以此激发群众主动扛起护水责任,相互履行监督义务。目前,该区218个村(社区)都规范完善了《河长制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全区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分别在95%、90%、95%以上。该区还先后有效处置群众举报涉河涉水问题1000余个,群众涉河涉水不文明行为减少80%以上。

兴隆镇永福村境内河道长4.5公里,以前部分农户在河岸种庄稼,河里常放养着三五群鸭子,偶尔还有人在河里安放地笼非法捕捞,村民生活垃圾和河边垂钓垃圾遍布河道。自从《河长制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实施以来,通过村民口口相传、互相约束,畜禽下河、乱扔乱堆等行为少了,河岸垃圾不见了,河水清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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