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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消费设立“冷静期”确有必要
何勇海
近年来,早教机构遍地开花,但市场上的早教机构良莠不齐,导致消费者投诉不断。日前,深圳市消委会、福田区消委会联合举行发布会,公布《深圳市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其中包括设定购买课程的“七天冷静期”等10方面内容。
去年10月,针对健身消费“交钱办卡后概不退款”的行业顽疾,深圳市消委会为健身行业的冲动消费设置“冷静期”,消费者购买健身服务七天内,只要未消费,不管什么原因,随时有反悔权。此举一方面是在为消费者撑腰,帮助他们减少或避免冲动消费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也是在敦促健身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如今,深圳市消委会又借鉴此举,在早期教育行业设置“七天冷静期”。现实中,不少家长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给孩子报各种兴趣班、补习班。然而,有的家长对培训机构知之甚少,容易被其夸夸其谈的宣传套路蒙骗,或在其他家长影响下,冲动消费。等到发现教育服务与宣传信息严重不符,只好认栽。这几年,教育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的事件,并不比健身行业少。
早教机构宣称,早教可以锻炼宝宝平衡力、记忆力、动手能力、创造力等。然而,上早教到底有没有必要、早教应该教什么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教育专家也表示,是否接受早教应因人而异。不过,在早教热之下,一些家长盲目跟风攀比,动辄充值好几万。这之后,要么极易后悔,要么刚刚报了名,早教机构就破产跑路,家长陷入退款困境。
可见,给早期教育设置“七天冷静期”,是在增加经营者责任,给消费者赋权。正如有关人士所说,由于教育产品延期使用的特殊性质,如果提前支付一年或多年的学费,一旦培训机构“爆雷”跑路,消费者预先支付的学费就会面临无处讨回的困境。其实,何止教育培训,预付式消费周期长、变数多,早就是消费投诉重灾区,全面引入“冷静期”与“后悔权”,才能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