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据《半月谈》报道,各地近年来从简政放权入手,深化放管服改革,各类行政审批大幅压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然而,一些基层单位和市场主体反映,目前仍然存在“三放三不放”现象。少数部门、地方放管服做虚文章、设隐门槛、造中梗阻,不同程度影响“放”的成效。
具体表现在一些部门放权时“虚放实不放”,把一些责大利小的事项下放,而核心权力则牢牢抓在自己手里;一些部门“明放暗不放”,做表面文章,说一套做一套,如公开的文件政策中明确了“放”,市场主体在办理业务时又遭遇隐性门槛;或是不同层级、地区、部门、环节之间“此放彼不放”,这导致各部门之间协调与衔接不畅,让办事企业来回跑,反倒比“不放”前更麻烦……
“三放三不放”,原因就在于一些权力部门舍不得放权。一些地方、部门不想吐出到口的“肥肉”,从而或是有选择性、避重就轻式放权,或是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时虚应故事,“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部门利益俨然成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最大障碍。
影响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除了上级权力下放不彻底之外,还有基层接不住的问题。比如基层欠缺相应的承接能力,人财皆不足,“小马难拉大车”;另外,上级部门权力下放时,赋权不赋能,导致基层不敢接,或是没有能力接。此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根深蒂固的官场坏习气,也影响了放管服改革的推进。
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就要解决“三放三不放”问题。一方面,要拧紧责任链条,明确各方职责,厘清各方权责边界,对“三放三不放”的部门、地方予以问责、追责,督促这些部门、地方更好推进放管服改革。另一方面,放权不是不管,而是要加强监管,不能让不法分子“乘虚而入”,避免放管服改革造成监管盲区、监管漏洞、监管真空。
深化放管服改革,不能在落实到基层时就变形走样。“三放三不放”问题,是放管服改革前行路上亟待清除的绊脚石。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就要“有病治病”,解决“三放三不放”等问题,打通放管服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让放管服改革真正利民惠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