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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部门联合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整治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20-11-25 07:24:42 | 记者:李珩 | 编辑:李平

本报讯 (记者 李珩)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11月24日,市医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与血液透析、器官移植项目医保基金使用专项联合整治,进一步守牢医保基金安全红线,规范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

市医保局副局长石存玉说,此次检验检查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及器官移植针对全市开展血液透析和器官移植项目的医疗机构,时间将持续到明年1月,由医保、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四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小组。

其中,检验检查专项整治将重点针对影像学、核医学检查类,超声检查类,病理检查类,检验类,系统诊疗类等项目;血液透析及器官移植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虚增治疗次数、重复叠加超限超量开药、虚增药品耗材、虚构诊疗项目、降低住院指征或通过违规优惠等方式诱导非本院定点病人住院进行治疗等违规行为。

此外,市医疗保障局、市公安局还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对涉及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移送标准、移送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通知》明确欺诈骗保案件移送违法金额从5000元起,该标准主要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我市公安部门的诈骗罪入刑标准。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医保部门将移交公安机关按刑事犯罪进行立案查处:

■ 通过伪造医疗文书、财务发票或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住院、假就诊”骗取医保基金的;

■ 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套取现金骗取医保基金的;

■ 收集参保人员医保凭证,转卖或出卖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等谋取利益的;

■ 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或鉴定意见,为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基金提供帮助的;

■ 虚列、虚报、虚增医保服务项目和金额,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的;

■ 定点医疗机构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联网或刷卡,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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