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网 > 重庆 > 正文
企业个人办证不再“跑断腿”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20-11-20 07:16:11 | 记者:吴刚 | 编辑:李平

婚期在即,但办理婚姻登记所需要的身份证,却意外遗失,这事可把在南川一民企工作的小汪急坏了。

按照民政部2015年出台的婚姻登记操作规范,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具身份证及户口簿。小汪是新疆人,得回新疆补办身份证,一来一回,加上等待领证的时间,至少需要20天。婚假日期已定,旅游结婚在外住宿,没有结婚证怎么行?

怀着忐忑的心情,小汪去南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补办身份证流程,结果却让他大为惊喜。两天后,他和未婚妻在这里的公安办事窗口现场打印了临时身份证明,并凭此办理了结婚证。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南川不断缩减企业办事流程、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时还围绕“人”这一关键要素做文章,最大限度提高企业员工的办事便利化程度,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一系列改革,给企业和当地市民都带来便利。

回到上述案例,南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得知小汪的实际情况后,立即召集民政、公安等部门的负责人召开会议,商讨解决办法。

公安部门负责人表示,居民身份信息全国联网,在行政服务中心当场打印的临时身份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民政部门不同意。“按照规定,我们必须依据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婚姻登记。民政部的操作规范中没有明确条款说明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明,出了问题谁担责?”民政部门负责人说。

“我们共同出台一份会议纪要,出了问题,大家一起担责!”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就这样,在小汪咨询的次日,南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民政等部门以会议纪要的方式出台了一条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明。南川区公安局治安科相关负责人证实,这种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

从这项改革中获利更多的是南川当地市民。这份针对婚姻登记的会议纪要出台以来,南川有20多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夫妻,没有费时费力回到户口所在地补办身份证,在南川就领取了结婚证。

锐意改革,敢于担当,千方百计为企业和市民谋求便利,南川这样的创新,还有不少。又如,村民子女要新建房,需要先获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手续。过去,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村民必须先到公安部门去分户,给子女单独立一个户头。但公安部门要求,你要先有一个住房,再凭借产权证明才能办理分户。

南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召集公安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商讨,同样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一个新的办事流程:公安先出具合符分户条件的证明,村民凭此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房手续,房建好后,村民再凭借房屋产权手续回到公安部门办理分户手续。

据悉,今年6月以来,类似的会议纪要,南川区已经出台了12个,取消废除各部门间要求出具的证明事项46项,涉及规划、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20多个与企业生产和当地市民生活的领域。“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不应该是简单的‘物理聚集’,而是要产生‘化学反应’,也就是要让部门之间通过办事流程再造,减少不必要的手续,真正实现协同工作,这样才能提高企业和市民的获得感。”南川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

延伸阅读: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