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周口市有市民称:有一些“健走团”每天6点上马路健走,口号声和喇叭声十分扰民,并且占用车道。对此,当地城管回应:会调查,噪音扰民可以管理,找到人后会先进行协商。
中老年人组成的“健走团”“暴走团”多地都曾出现。如在2017年,临沂一出租车撞“暴走团”致一死两伤事件,就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从周口市民拍下的视频来看,“健走团”人数众多,成员们穿着统一的衣服,迈着一致的步伐,喊着口号,开着高音喇叭,行走在快车道中,甚至占据了一整条车道。路上车辆纷纷躲避,一些机动车为了躲避浩浩荡荡的人群,甚至压实线逆向行驶。
这样的“健走团”,既严重扰民,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还占用车道,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生命安全。可以说,“健走团”涉嫌“两宗罪”,一是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涉嫌噪音扰民;二是擅自占用机动车道,涉嫌道路交通违法,扰乱公共交通秩序。
对于“健走团”,一方面需要当地城管部门加强执法,叫停这一扰民活动,将“健走团”引导到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另一方面,也需要交警介入执法,不姑息纵容“健走团”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当然,“健走团”频现,也与老年人缺乏活动场所有关。目前,很多城市的公共设施还欠缺必要的“适老化改造”,难以满足老龄化社会的迫切需求。要更好地应对“老龄化”,还需要管理者做好城市规划,增加更多的公共活动空间,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身、活动、生活等合理需求。无论如何,法治社会没有任何人,没有任何群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管是“健走团”,还是其他活动,都要遵纪守法,坚决不能走上不法的“危险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