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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公布对高校及中职学校15类资助政策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20-06-12 07:45:22 | 记者:首席记者 李星婷 | 编辑:肖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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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公布对高校及中职学校15类资助政策

今年重庆已下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31.94亿元

重庆日报讯 (首席记者 李星婷)6月11日,市教委公布重庆市高校及中职学校的各类资助政策。2020年我市已下达各类资助资金31.94亿元,64所市属高校春季学期共发放助学金23.55万人、资助资金4.49亿元。

据了解,今年我市及时下拨资助资金,已下达各类资助资金31.94亿元,其中下达区县22.55亿元、高校9.39亿元。目前64所市属高校春季学期的学生资助资金,已通过“重庆市属高校资助资金统发管理系统”统一时间统一发放,共发放助学金23.55万人、资助资金4.49亿元。

市教委发布的资助政策显示,针对高校学生,主要有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庆市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10类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资助政策。其中,奖学金主要针对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表现突出的大学生进行奖励;本专科学生助学金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给予助学支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助学贷款主要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问题,由学生向在户籍所在区县或所在高校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及外省(市、自治区)地方高校的重庆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到重庆市扶贫重点工作区县基层事业单位就业的,工作满3年后(需在岗在编),即可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总补偿代偿金额不超过24000元。

各类资助政策金额各不相同。其中,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全国奖励6万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全国奖励4.5万名。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是在所在区县申请外,其他都在所在学校申请。

市教委还公布了对中职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包括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中职学生免学费、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中职学生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等政策。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国奖励2万名。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是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免教科书费资助政策是对在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免收教科书费,补助期限与国家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保持一致,但最长不超过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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