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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资质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制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20-06-05 07:50:58 | 记者:廖雪梅 | 编辑:肖福燕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廖雪梅)6月4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即日起,该委在全市区域范围内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制度。

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制度的范围为我市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的首次申请、增项、延续、升级和重新核定。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发布《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行政审批告知书》(简称告知书),并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告知书内容,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申请人应作出的承诺、违反承诺和作出不实承诺的后果等。申请人提交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以及告知书中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予以受理。

对申请人承诺已具备许可条件的,该委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办理资质审批手续,提出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以及申请人承诺内容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的,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告,并颁发资质证书。

公告发布后2个月内,由该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

市住房城乡建委表示,对公示期间收到情况反映的,将组织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若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不予行政许可,且1年内不受理其对该项资质的申请,并将其相关不良行为记入诚信记录,向全市通报。

经核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对被撤销资质的申请人,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对该项资质的申请,并将其相关不良行为记入诚信记录,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向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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