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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工商户等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20-01-18 08:17:42 | 记者:夏元 | 编辑:肖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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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施“六减”服务优化天然气用气报装改革

城镇工商户等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夏元)1月17日,市经信委召开优化用气营商环境推进工作会称,即日起,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用户用气报装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居民户办理天然气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城镇工商户、新建居民小区等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

会上,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2月16日,该委会同相关市级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并进行为期1个月试点,主要聚焦群众使用天然气的痛点、难点、堵点,提出实施“六减”服务。具体包括:减流程,将工商用户、城镇新建居民小区用气报装办理环节精简为2个,一般居民通气流程精简为1个;减时限,对燃气经营企业办理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减资料,将工商用户和城镇新建居民小区用气报装资料简化为3项,居民用户验收通气资料简化为2项;减审批,对涉及行政审批的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简化;减成本,采取气源就近接驳等措施,降低获得用气的直接建设成本;减跑腿,通过推行渝快办、微信、App等线上方式,实现一网通办、全域办理、信息化、无纸化,让市民“最多跑一次”。

“从这1个月试点过渡期看,我市用气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市经信委燃气处负责人表示,目前部分区县经信委、天然气企业还未全面启动优化用气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同时部分区县的用气报装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尚未进行全面更改调整。随着此次《方案》正式实施,在用气申请环节,我市城镇工商用户、城镇新建居民小区在提交申请材料后,燃气经营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受理手续;在验收通气环节,用气报装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须向燃气经营企业申请通气验收,其中不涉及外线燃气工程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通气验收,涉及外线燃气工程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通气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接驳通气。与此同时,居民户提交了通气申请材料后,燃气经营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上门检查通气条件,对符合要求的予以通气。

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经信委还了解到,今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的《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规定,我市天然气通气验收不得向天然气用户收取费用,也不征收用气初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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