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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要有实招高招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9-12-20 06:22:38 | 记者:张燕 | 编辑:李平

今年7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由此标志着垃圾分类进入了法治时代。上海打响了“第一枪”,其他城市也紧随其后。住建部公布,将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推行垃圾分类。其中,包括北京、太原、长春、杭州在内的9个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

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意义无需赘言。从上海的经验可以发现,垃圾分类工作具有反复性、琐碎性,操作起来实属不易。能不能做好,既考验着市民的素质,也考验着治理者的智慧。对城市管理者而言,落实和推进垃圾分类,除了要拿出真招、实招,还要拿出高招、妙招。

高招要高在“接地气”。垃圾分类,归根结底,是老百姓家门口的事。市民行为习惯的顽固性、垃圾分类过程的烦琐性,都是垃圾分类推进的难点所在。这一习惯的改变,的确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目前首先需要的是“引导者”和“监督者”。垃圾分类离不开公众参与,少一些复杂的办法,多一些“接地气”的实招,更能取得实效。

今年3月以来,重庆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四级指导员制度”,按照“市、区县、镇街、社区”建立四级指导员队伍。目前这支队伍已达5034人。这些人的任务就是对垃圾分类法规、标准和知识进行宣传,对生活垃圾分类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员“一对一辅导”,以“小手拉大手”“率先示范带头”,用知识的普及提升意识,用自治的力量规范言行,让垃圾分类成为常态。

高招要高在创新。垃圾分类的宣传从来不是一件难事,真正困难的是,通过一系列管理手段创新来进行引导,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分类带来的不便,缩短公众适应期。比如,重庆奉节设立了“垃圾兑换银行”;石柱在全县推广“和美积分卡”;万盛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每年对区、镇、村“三级”回收站点给予资金补贴……这些都是通过探索建立可回收物管理机制,培养公众参与意识,让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快车道。

在重庆,类似的妙招还有很多。有的区县探索建立村民参与激励机制,建立“垃圾分类公示制度”,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有的区县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前端分类收集由各村负责,中端转运委托市环卫集团负责,通过市场化手段降低垃圾分类收运成本;有的区县探索建立监督考核推进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街镇的日常检查和考核,严格奖惩。

“垃圾就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只要用对了方法,就能让垃圾分类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契机。有宣传教育引导、有健全的分类回收体系、有灵活的奖惩机制,再加上市民自治的力量,重庆一定能打好垃圾分类持久战,让垃圾分类投放成为日常生活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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