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院坝的普法课

来源:重庆日报 记者:颜安 编辑:李平

POST TIME:2019-12-03 06:44:29

刘后文(中)为村民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记者 颜安 摄

12月2日,南川区兴隆镇金花村村民朱汇隆的院坝里,一盆炭火,几排长凳,讲者居中,40多位村民和企业业主围坐,这便是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临时讲堂。金花村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重庆祥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后文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我个人理解,这次会议的关键词是制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简明扼要的开场白后,刘后文迅速切入正题:“国家要依法治理,那么农村呢?当然也要依法治村。”

金花村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去年该村成为南川区37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之一,发展势头强劲。但金花村在发展中也遇到一些和法律相关的问题,如土地流转中的纠纷、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等。

金花村六社社长黄积全介绍,曾有一位业主在金花村流转了200多亩土地,涉及40多户村民,3年多来流转费分文未付,这让村民很有意见,“后来,还是刘书记用法律手段给我们讨回了公道,40多户人都领到了自己的流转费,一分钱没少。”

“所以啊,我们还是要运用法律来解决这样的问题。大家都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尽量做到小问题不出社、大问题不出村。”刘后文说。

村民冉茂雪举手问:“刘书记,我们村准备发展绿茶产业,但现在业主提的方案是通过‘三变’改革,让我们用土地入股,他们就不付流转费了,承诺今后可以分红。我就想问问,我们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

“这种形式是国家鼓励的。”刘后文回答,因为前面几年没有现钱到手,大家有顾虑是可以理解的。她建议,一是要把合同看清楚,二是要对业主方的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三是要求业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其实你们大可放心,到时候我会负责合同的把关,尽量做到万无一失。”

在场还有一些企业业主,针对他们的需求,刘后文讲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的相关内容。“今天刘书记的宣讲让我很受启发。”重庆嘉蓝悦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重庆日报记者,“兴隆镇每个村都有一名驻村律师,为村民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解决与土地、劳务等方面的纠纷,给我们吃下了‘定心丸’。”

“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求我们都要参与共建,不能只当‘看客’。”刘后文说。

“要得,以后村里有啥子事,大家都依照法律规定办,都商量着办。”村民丰祥文的一句话,把大家都逗乐了,清脆的笑声回荡在院坝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