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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进校园 教同学们远离校园欺凌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9-11-19 06:09:38 | 记者:周松 | 编辑:李平

本报讯 (记者 周松)每一个少年的你,都值得认真守护和引导。近日,一部关于校园欺凌题材的电影,引起了人们对校园欺凌现象的关注。11月18日,“2019平安课堂校园直通车·防拐进校园”系列活动走进重庆育才中学成功学校,为同学们带来防范校园欺凌和预防人身伤害的相关法制讲座。

是不是只有打骂才叫欺凌?同学之间玩闹要不要大惊小怪?讲座中,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民警、打拐英雄樊劲松用内容生动的PPT,活泼易懂的语言,告诉了同学们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什么坏处,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等,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他说,除公开暴力行为外,起侮辱性外号、损坏受害者财产、胁迫受害者做不愿意做的事,这些行为并不仅仅属于“玩闹”的范畴,同样会对被欺凌人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均属于校园欺凌行为,都应该引起重视并防范。

“民警给孩子们上课,说得权威在理,让我们家长放心了许多,也明白了自己在防止校园欺凌中应该怎么做。”听了讲座后,学生家长赵女士表示,以后要多与孩子交流沟通,及时发现孩子的各种“苗头”,既预防孩子受欺凌,也教育孩子不要去欺凌别人。

“校园安全无小事,师生安危连万家。”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刑侦部门将对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零容忍”。

据悉,此前,“2019平安课堂校园直通车·防拐进校园”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设计了防走失、防校园暴力、假期安全等多个主题法制教育课程,已在重庆市内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举行多场宣传活动。

平安小课堂》》

1.什么是校园欺凌?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

2.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

● 骂:辱骂、中伤、讥讽受害者;

● 打:打架、斗殴;

● 毁:损坏受害者的书本、衣物等个人财产;

● 吓:恐吓、威胁、逼迫受害者做不愿意做的事;

● 传:网上传播谣言,人身攻击。

3.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

保持镇定,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求助求救,或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

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遭遇校园暴力事件一定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

通过家长或老师积极向警方求助。

4.校园欺凌是否违法?

校园欺凌根据其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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