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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 有了“身份证” 发展劲更足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9-03-12 07:10:46 | 编辑:王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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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 有了“身份证” 发展劲更足

村级集体经济今年要实现“两个提前”

游客在洛碛镇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柑橘园采摘。张泽美 摄

  近日,渝北区颁发我市首批由农业农村部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大大振奋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信心。渝北区委、区政府制订下发《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确保年底消除“空壳村”。

  有了“身份证”

  底气更足了

  “最近大家正在甩开膀子做准备,迎接周末来村里采柑橘赏花的游客。”3月5日,洛碛镇沙湾村党总支书记、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理事长张禹梅笑着说,“合作联合社上周获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我们发展村集体经济底气更足了。”

  2月28日,渝北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集体经济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洛碛镇举行,洛碛镇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等1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获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这批登记证是2018年11月农业农村部颁发全国首批登记证后,在重庆市首批颁发的由农业农村部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赋予了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了统一的“身份证”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就可以办理公章刻制、开设银行账户、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更好地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成员的作用。

  “我们村里发展了500亩水果,带动了200余户农户增收。目前村集体实现了年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的目标,预计今年达30万元左右。”张禹梅说,合作联合社有了“身份证”后,就成为了正式的市场主体,就能够与产业链伙伴及其他组织进行深入合作,还能获得相关政策、融资等多方面的支持,如今我们出去谈合作,感觉腰板更硬了,壮大发展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的信心和干劲也就更足了。

  创新探索发展

  势头更强了

  渝北区是重庆市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4个试点区县之一,是主城区中唯一的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区”。渝北区委、区政府坚持聚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涉农资金“拨改股”改革,积极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出“乌牛村145”“玉峰村4股”“金刚村公私联营、集体控股”等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发展探索中,渝北区委、区政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当地资源禀赋,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乡村旅游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劳务合作社、专业施工队等各类组织发展自营经济,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平台公司等市场主体开展合作经营,以自然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资金投资型、人力资源开发型、文化资源利用型等创新经营模式,有针对性地发展不同类型的集体经济组织,突出差异化和特色化,一些镇村根据自身的优势闯出了发展新路。

  “接下来,渝北区将逐步对181个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登记证。”渝北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说,在渝北区,像洛碛镇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这样有“身份证”的合作社将会越来越多,随着这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新探索发展,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将会变得越来越强。

  实现“两个提前”

  年底消除“空壳村”

  在渝北,很多镇村都尝到了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甜头”。为了进一步推进村集体经济的长足发展,渝北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建立“区、镇街领导+职能部门+督导组+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体系,实行集体经济发展负责人“三个一批”计划(从优秀农村党员干部中选派一批、从农村其他人才中选聘一批、从社会人才中招聘一批),捆绑出台资金、项目、金融、税费、用地等支持政策。

  同时,渝北区着力打造一批重点示范村,确保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现“两个提前”,即提前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181个行政村及10个涉农社区清产核资及产权制度改革,提前于2019年年底前全面消除“空壳村”,平均每个村年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到2020年,平均每个村年经营性收入力争超过10万元。

  (渝北区融媒体中心 兰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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