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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责任追究办法
北碚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开刀
本报讯 (记者 周尤)近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北碚区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该区出台了《北碚区公职人员政务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顽疾开刀。
该办法以清单的形式,分别明确了应当予以追责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大类情形各10项,其中既包括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炒股、网购、做微商的,也包括不落实“最多跑一次”、代办协办、联审会审等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的;既包含“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搞“中梗阻”的,也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等具体情形。
“从责令检查、通报再到诫勉,从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到纪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办法明确规定了责任追究的6种具体方式。”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划出‘红线’才能守住‘底线’。要根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这个‘痼疾’,必须用好问责利器。”北碚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凡是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的公职人员,均应当向责任追究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受到通报及以上方式进行责任追究的,还将取消当年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将责任追究决定材料归入该公职人员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