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国家扩容汽车平行进口试点,重庆铁路口岸正式成为平行进口车试点地区。6月7日,重庆市商务委等6部门正式印发《重庆铁路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实施意见》,标志着重庆铁路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正式实施。
据悉,《实施意见》明确了本次试点工作将围绕“一枢纽两高地”建设,坚持以产业集群为发展方向、以监管创新为试点动力、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根本宗旨,充分利用中欧班列(重庆)、中新南向通道等国际物流通道资源,发挥重庆整车进口口岸功能,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培育和繁荣西部地区汽车消费市场,促进对外贸易提质增效。
《实施意见》限定了注册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范围内、依法从事进口或代理进口国外汽车的经营活动的汽车进口企业及经销商为试点范围,尤其强调以重庆铁路口岸开展进口业务为主。通过试点,重庆在开展平行进口车业务的同时,能先行先试很多平行进口车的优惠政策,有助于重庆增加平行进口车业务量,扩大重庆整车进口口岸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试点还允许重庆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汽车整车保税仓储业务。此外,试点还将推动建立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为推动国际国内两类规则对接融合,探索发展整个平行进口体系提供了鲜活的经验。
西部物流园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用2至3年时间,初步建立辐射西部、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运作标准化、运营商业化、政府监管规范化的汽车平行进口全产业链体系,实现平行进口汽车质量可追溯、服务有保障、市场更规范,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到2020年,力争平行汽车进口数量达到1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