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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城区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巴渝传媒网
时间: 2018-03-03 07:03:41 | 编辑:李振兵

2月28日,从涪陵区城市管理局传来消息称,日前,涪陵《城区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该方案以“补短板、治顽症、促创建、惠民生”为重点,解决城市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涪陵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满意度。

实行区领导及部门联系片区

包干责任制

涪陵区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城区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规定,整治范围包括马鞍、李渡、敦仁、崇义、荔枝、江东、江北、白涛、龙桥等9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辖区单位等区域。整治时间为2018年1月至11月31日,分集中整治、消除顽症,查漏补缺、巩固成效,建立机制、保持常态三个阶段进行。

据介绍,整治内容为市容环境卫生、进出口通道窗口区域、老旧小区、“牛皮癣”顽疾、规范道路停车秩序、规范施工工地管理、规范户外广告、灯饰和空中管线设置、规范闲置土地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等。同时,按照“整治一批、巩固一批、规范管理一批”的原则,进行查漏补缺。各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及各街道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制定、完善长效管理方案,实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的无缝对接,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片区责任制,实行区级领导及部门联系片区的包干责任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街道属地管理主体责任。

营造整治氛围

引导全民支持参与

在保障措施上,该方案还明确了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分别制定整治方案,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扎实开展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对辖区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进行分解落实,明确具体的整治目标、时间进度及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要求总结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每月20日前报送信息。注重在推进工作中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宣传,并通过宣传标语、开办宣传专栏、街头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对城区整治活动进行广泛长期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引导全民支持、参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实现市容整洁

景观优美环境舒适

“此次总体目标主要围绕‘街面整洁、立面清爽、地下通畅、空气清新’的总体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努力实现设施完善、市容整洁、景观优美、环境舒适的目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餐厨垃圾处理率80%;车行道及附属设施完好率98%;人行道及附属设施完好率98%;道路照明设施装灯率达100%;城市道路照明亮灯率达99%;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9%。”涪陵区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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