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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承诺书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7-09-19 04:47:10 | 编辑:王俭林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意识,提升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的需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主城区企业将在市交委、市运管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展示行业服务形象的专项活动,并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你受损,我赔付”。在2017年9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乘客乘坐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时,若遇到驾驶员绕道、不使用计价器、强打组合等导致市民多支付费用的,经调查属实后,行业协会或企业将在三日内根据市民支付的费用,全额进行赔偿。

“你举报,我奖励”。在2017年9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乘客选乘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时,若遇到驾驶员拒载、中途甩客、说脏话等不文明服务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后,行业协会或企业将根据市民的举报,三日内给予乘客10元/次的奖励。

“你建议,我感谢”。在2017年9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市民可向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提出建议和意见。经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每月评选,被采纳或者短期内尚无法采纳,但具有实际价值的建议,行业协会将给予50元/件次至100元/件次的感谢费。

加强行业自律。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将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强化车容车貌管理;积极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建立驾驶员诚信名单,对于列入“不诚信名单”的驾驶员,全行业将不再录用。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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