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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 重庆排名全国第三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7-08-10 02:42:39 | 记者:陈波 | 编辑:周游

本报讯 (记者 陈波)8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度全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通报中,重庆得分92.55分,被评为优秀,排名全国第三。

据悉,此次全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范围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评价内容为各地2016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工作效果和工作创新四个方面。

据介绍,目前我市已出台相关文件通知,明确了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具体时间、标准和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作了规范要求。

此外还规范了特困人员申请审批程序、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健全保障机制,制定了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核查办法,确保公平公正认定保障对象,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利益。

目前,我市所有区县的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各区县还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分类确定了临时救助标准。

同时,全市各乡镇街道依托村居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依靠驻村和社区干部、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员,基本建立起了特困人员和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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