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微型企业业主请注意,如果你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并在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就有可能获得一笔补助。记者从区工商分局获悉,日前我区启动了2017年微型企业后续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据介绍,凡符合微型企业标准的大足企业,只要未纳入“微型企业重点监管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接受财政、工商、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无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均可申报微型企业发展后续扶持资金。
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通过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开展经营场所租金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不高于1100元每户每月)、代理记账服务(150每月)等13个扶助方向中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请。其中,注册资本在15万元以内的微型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本超过15万元的微型企业,还需提交能体现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年度会计报表。
微型企业需通过“微企助”平台(www. wqzhu.com)向区工商分局提出申请。区工商分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微型企业的申报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核。经公示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把微型企业发展后续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账上。(记者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