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安全 从“头”开始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潘铎印

2026-05-07 09:09

本月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戴盔出行”从文明倡导正式升级为法定义务。“五一”假期,北京全市道路交通保持平稳有序,但还是发生了两起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一起因闯红灯且头盔系带未扣好,另一起因醉酒驾驶且未戴头盔。两起事故令人扼腕,也再度敲响了骑行安全的警钟。

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能护安全,道理人人皆知。但,现实中不戴头盔骑行的现象仍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深究根源,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很多人将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代步工具,自认为不超速不逆行,便不会出“大事”。加之头盔佩戴繁琐,且容易搞乱发型,夏日又不免闷热,让许多人习惯性忽视这份关键性的防护工具。殊不知,事故往往就发生在疏忽的一瞬间。侥幸,从来不是安全的庇护伞,而是悲剧的导火索。

关爱生命,从“头”开始。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受到碰撞后很容易形成颅脑损伤。北京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中心主任韩鹏达给出了一组数据:电动自行车致死事故中,70%至80%的致命伤源于颅脑损伤。不戴头盔时,致命伤害风险是戴头盔者的3倍以上;正确佩戴头盔则能降低60%至70%的头部重伤和死亡风险。由此可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和重伤风险有效降低。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来说,“戴头盔”以及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而是性命攸关的大事要事。

一时“不便”与一世安全相比,孰轻孰重?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摒弃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改变陋习,养成正确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负责。近年来,各地交通执法部门也持续展开相关行动,纠治不规范行为。前不久,重庆市九龙坡区上演了“角色互换”的一幕:外卖骑手穿上志愿者马甲,在交警指导下当起“文明交通劝导员”,从“被管理者”转变为“参与者”,在亲身实践中深化对交通安全的认知。种种尝试,都是为了引导市民养成规范佩戴头盔的出行习惯,让骑乘人员变“要我戴”为“我要戴”。

让头盔真正成为骑行者的“生命防护盾”,需要“软硬兼施”。过去,违规成本较低在客观上助长了个别骑行者的侥幸心理。北京市对此立法强制,提供了以法治推进“一盔一带”的有益经验。各地不妨积极跟进,用法律硬约束明确责任、升级治理、守护生命,绝不让安全出行这件“头”等大事功亏一“盔”。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刘咏   审核: 臧博 主编: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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