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镇街对非法垂钓有了行政处罚权 能实现对非法垂钓行为的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赵伟平

2025-07-02 21:21

为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非法垂钓行为,7月1日起,重庆正式将非法垂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乡镇(街道),标志着我市在长江禁渔管理机制上迎来重大突破。

据了解,非法垂钓是指违反相关规定,在禁钓区、禁钓期进行垂钓,或使用禁用钓具、方法进行垂钓的行为。比如,使用多竿多钩、探鱼设备,以及利用船艇等工具进行垂钓等。这些行为不但不利于水生生物多样性安全,还会对长江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过去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拥有对非法垂钓的行政处罚权,这种管理成效明显,但短板也很突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说,比如,以前镇街发现非法垂钓行为时,需层层上报,等待区县农业执法人员来处理,不仅耗费时间,有时还耽误对非法垂钓的及时处置。

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扩充全市“护江”队伍,提升长江禁渔执法效能,7月1日,我市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将非法垂钓行政处罚权赋权乡镇(街道)。

这样一来,镇街对非法垂钓便有了行政处罚权,能实现对非法垂钓行为的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有效弥补执法力量在基层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长江禁渔工作的基层治理能力,形成更加严密的禁渔监管网络,推动长江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执法权限下放是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下沉执法力量,形成市区(县)镇(街)三级共同治理长江禁捕秩序的良好局面。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邱春   审核: 颜安 主编:邹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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