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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体制机制障碍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9-04-02 06:26:27 | 编辑:李平

苗国厚

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分工与合作就统一于社会这一整体。社会分工愈是深入,社会合作就愈加紧密,这是历史发展得出的规律性认识。产学研协同创新作为社会合作的有效形式,已然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虽然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但体制机制障碍还未得到破解,不利于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提档升级和规模化发展。

破解体制障碍重在突出高校二级单位的主体地位和调动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体制的弊端在于:二级单位的主体地位未得到充分体现,广大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未得到充分调动。高校要深入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让二级单位成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主体,给予二级单位在人、财、物和事上更大程度的自主权,提高二级单位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结合本校实际,成立股份制公司、研究院、产学研联盟、技术转让中心等机构,自主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作和活动。与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产学研协同创新协议,主动出击,多面开花。探索“学院+公司”“学科+公司”“科技平台+公司”“创新团队+公司”等成果转化模式,实施科技成果、资金、技术服务等入股,把教职工纳入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链条中,把成果转化的主动权交到教职工手中,同时引入社会资金、合作企业等社会资源。学校可在专业技术岗位中新设科技成果转化岗,专门用于聘任适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教师或研究人员,制定相应的职称评审条件,调动其主观能动性。还可设立科技经纪人岗位,建设一支懂技术、善沟通、熟悉市场的专兼职科技经纪人队伍。

破解机制障碍重在要素的协同联动和创新资源的无障碍流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尤其需要克服分散封闭、交叉重复等碎片化现象和创新中各自为政的“孤岛”现象,需要促进各主体、各要素、各环节有机互动和协同。重点需要完善四大机制。一是校内协同机制,加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合作与协同,发挥自身学科、专业、人才等优势,响应战略,跟踪前沿,紧扣需求,定向抛锚,实现跨学科动态协同、跨专业动态协同、跨团队动态协同等,制定相应的校内协同配套文件政策,丰富校内协同文化氛围。二是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大数据平台、科技服务平台、技术交流交易平台,共建共享产学研协同创新资讯信息,特别是市场需求信息、科技服务信息。三是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机制,解决好原有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协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与分享问题以及创新成果再开发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问题等。四是利益分配机制,实现人才、技术、资本以及商标、品牌等各类无形资产合作要素参与分配,明确各相关方清晰的利益归属,形成合作各方都满意的利益分配方案。

(作者系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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