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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出深化“枫桥经验”十项行动 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品牌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11-27 06:40:57 | 记者:黄乔 | 编辑:王俭林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黄乔)11月2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行动现场会上获悉,近日,重庆出台了《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落实市委要求部署,制定出台了此《方案》,提出了重庆深化“枫桥经验”的十项具体行动。“我们希望通过开展这‘十项行动’,推动重庆基层社会治理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水平一年实现新变化、两年取得新突破、三年迈上新台阶。”

“十项行动”包括: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抓基层强基础行动、深入开展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全覆盖行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行动、深入开展体现时代特征的基层社会治理品牌打造行动、深入开展基层平安细胞创建行动、深入开展特殊人群精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行动、深入开展见义勇为扬正气树新风行动、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大数据智能化建设行动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见实效行动。

重庆日报记者了解到,在深入开展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全覆盖行动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强街面干道巡逻机制,强化社会面巡查巡逻巡防,在区县城区、乡镇、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增设街面治安巡逻岗,提升见警率。同时,加强城镇社区背街小巷巡逻防控,大力推进智能安防社区建设,加大社区专职巡逻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压缩背街小巷违法犯罪空间。

开展见义勇为扬正气树新风行动,修订出台《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加大不良行为谴责力度,消解社会戾气、弘扬社会正气。依法保护、支持见义勇为人员,让违法者得到应有惩处。同时,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在医疗、就业、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研究出台具体措施。

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大数据智能化建设行动,加强“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加快视频监控补点扩面,实现城区街面全覆盖。加快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深化政法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同时,加强社会治理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抓住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难点,加强人工智能在矛盾纠纷调处、风险隐患检测预警、重大活动安保、突发事件处置、执法办案工作等方面的深度应用。

该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落地见效,在深化思想认识的同时,也要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推进“十项行动”不断取得新突破,并着力解决“建组织”“强组织”“有能力”“有作为”四个问题;要促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将“‘枫桥经验’重庆实践”打造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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