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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场所卫生“你点名 我监督”活动今日启动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8-02 06:51:19 | 记者:李珩 实习生 李行芩 | 编辑:王俭林

    市民可在重庆日报客户端上,对全市700余游泳场所进行网络投票“点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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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日报讯 (首席记者 李珩 实习生 李行芩)炎炎夏日,游泳是很多人的最爱,可游泳场所的卫生条件怎么样?8月2日,市卫计委、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联合重庆日报、华龙网在全市范围启动游泳场所卫生“你点名 我监督”活动,由市民来“点名”将接受随机交叉检查的游泳场所。

  从8月2日至12日,市民可在重庆卫生计生监督微信公众号、重庆日报客户端、华龙网重庆客户端相关活动栏目或页面上,选择所关心的游泳场所,对全市700余游泳场所进行网络投票“点名”、投诉。

  根据投票结果,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将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员,对每个区县“点名”较多的3个合法游泳场所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1个游泳场所(包含非法游泳场所),开展随机交叉执法检查活动,随机抽取卫生监督员组成执法检查组,跨区县对随机抽取的游泳场所的各项卫生管理落实情况、游泳场所水质等,进行监督检查及现场快速检测。

  据介绍,游泳场所主要卫生检测指标为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pH值等,每个检测指标都有不同意义。比如游离性余氯,它可以反映泳池的消毒效果,余氯含量过低达不到消毒效果,但如果水中氯含量过高也会对皮肤、黏膜产生刺激,严重时还会导致皮肤病、角膜炎等。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游泳前可通过以下四个重点,确保游泳卫生。

  一看:游泳场所应在醒目位置公示了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池水卫生检测结果和池水自测记录;在场所醒目位置有“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标志;水质应清澈、水质无漂浮物、水底无沉淀物、周边环境应干净卫生。

  二闻:贴近水面用鼻子应能闻到淡淡的消毒水的气味,一般不应有过浓的药味,甚至呛人的味道,更不应有臭味。

  三准备:下水前需淋浴和泡脚,游泳时带泳镜、泳帽。

  四自律:了解自身是否患有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游泳禁忌症,强行进泳池游泳可能会影响他人健康,同时应自觉提高卫生意识,不要在泳池内小便,游泳后淋浴清洗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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