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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6-22 04:20:39 | 记者:周尤 | 编辑:王俭林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周尤)6月2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纪委风正巴渝网获悉,我市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渝中区工商业联合会变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11月,渝中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锐主持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相关人员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下,以工作需要为由,用公款租用神州优车(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车辆用于内环快速路范围内的公务出行。截至2018年2月,区工商联相关人员违规用车274次,支出10231.97元。2018年4月,李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2.渝北区财政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渝北区财政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共计129.89216万元。2016年2月至9月,渝北区财政局通过公众通卡违规发放补助共计44.03万元。2018年1月,渝北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副局长易思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纪检组组长李铃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田景全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问题。2018年1月,田景全在酉阳县城为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3800元。2018年4月,田景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职务,违纪款项已收缴。

4.南岸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工商局市场消保科科长陈亮违规收受健身卡问题。2016年至2017年,陈亮违规收受某健身公司经理杨某某3张健身卡价值共计2040元。2017年12月,陈亮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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