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网 > 重庆 > 正文
混合垃圾多付费 分类垃圾少付费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6-20 03:20:15 | 记者:廖雪梅 | 编辑:王俭林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廖雪梅)重庆日报记者6月19日从市城管委了解到,即日起至7月8日,《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征求意见。市民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发电子邮件至faguiyichu@126.com。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一是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二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三是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网点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和其他果蔬垃圾,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四是其他垃圾,指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征求意见稿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商场、超市、便利店、快递收发点等经营或管理者设立回收点就地回收可回收物,鼓励采用押金返还、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积分奖励等多种方式开展可回收物回收。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处置费差别化的收费制度。

另据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为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已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主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的街道比例要达到20%,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

延伸阅读: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