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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容错,改革就难以激励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5-29 03:32:22 | 记者:张燕 | 编辑:周游

  在改革面前,要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要创造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为改革者撑腰、为实干者鼓劲,极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只有容错成为常理、常情、常态,改革的潜能和活力才能得以最大程度地释放。

  “轰轰烈烈喊口号,气吞山河摆样子。”当前,少数干部身上仍然存在空喊口号不干事的问题。面对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面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考验,他们戴着“求稳”的面具,把“不作为”当作自我保护的方式。个别干部甚至因为“胆子小”“怕担责”,急切希望从风险高和压力大的“实职”改任相对清闲的“虚职”,一心想当个“太平官”。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勇挑大梁、迎难而上、挺身而出的干部,却可能被冷落排挤、不受提拔重用。众所周知,改革向来没有一帆风顺。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处处是“无形之壁”,干事创业者随时会“碰壁”,但要硬扛下“撞击”,却需要极大的胆识和担当。鲜花、掌声和赞美声都是改革成功之后的,但贯穿过程之中的怀疑、猜忌、否定,正是我们要为干事创业者驱散的“迷雾”。

  “为官避事平生耻。”对广大干部来说,敢于“担担子”,既是一种能力,更需要有底气,这份底气就是容错纠错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也强调“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这些理解与支持,进一步激发了干部的内驱动力,激活了新时代干部干事创业的一池春水。

  激励措施千万条,没有容错就是白条。改革者最需要的,是允许其在不触法纪、不为私利的情况下出现失误。要在制度范围内划清“可容”与“不容”的界限,科学界定什么样的错是失误、什么样的失误能容能纠,“对该容的大胆容错”,尤其要对出于公心但因经验不足或不可控因素而出现的失误,酌情宽容和纠正,并且“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只有明确好容错纠错机制的边界,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才能避免寒了干事者的心,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智慧。

  当然,宽容不等于纵容,不能偷换概念,混淆问题,把制度关怀变成“乱作为”的“避风港”。鼓励干部“胆子大起来”,敢于“担担子”,并不代表可以触碰纪律红线、法律底线,更不代表可以借工作之名“瞎折腾”。越是在改革深水区,越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进行补救。在改革出现错误时,要汲取教训,及时止损,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没有后顾之忧,心无旁骛大刀阔斧改革。除此之外,还要设置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让广大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有多大担当就能干多大事业。在改革面前,要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要创造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为改革者撑腰、为实干者鼓劲,极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只有容错成为常理、常情、常态,改革的潜能和活力才能得以最大程度地释放。

  (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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