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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荣昌22个镇街暂停所有新建项目环保审批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5-19 03:40:20 | 记者:陈维灯 实习生 任悦 | 编辑: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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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连续超标 水环境持续恶化

大足荣昌22个镇街暂停所有新建项目环保审批

本报讯 (记者 陈维灯 实习生 任悦)5月1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重庆市环境监察办公室获悉,因水质连续超标、水环境持续恶化,大足区13个镇街、荣昌区9个镇街被实施环境保护区域限批。各级环保部门将暂停这22个镇街区域内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这些区域完成整改。

重庆市环境监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大足区玉滩水库断面是纳入国家考核42个断面之一,2016年玉滩水库年均水质达到Ⅲ类。但2017年水质出现恶化,3月、4月、5月水质分别为Ⅳ类、劣Ⅴ类和Ⅳ类,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连续7个月出现水质超标,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同时,玉滩水库为国家重点支持湖泊,已下达6.1亿元中央资金用于实施玉滩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当前水质未实现市政府批复的《重庆市玉滩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2013—2017年)》确定的水质目标,反而出现恶化趋势。

此外,濑溪河流域(荣昌段)高洞电站是纳入国家考核42个断面之一,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2017年高洞电站断面年均值未实现Ⅲ类水质目标,其中,2月、3月、8月、9月、10月、12月分别出现超标情况。原环保部2017年9月水质预警,9月和10月四川省环保厅两次函告市环保局,濑溪河流域入川断面水质超标。2018年2月、3月、4月连续水质超标,分别为Ⅴ类、Ⅳ类、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

2018年4月中旬,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对濑溪河流域(荣昌段)共30个监测断面开展摸底监测,其中干流9个、支流21个,数据显示,濑溪河(荣昌段)干流水质均为Ⅳ类及以下,未达到国家Ⅲ类考核目标。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重庆市环境监察办公室决定对涉及玉滩水库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大足区龙岗街道、棠香街道、智凤镇、宝顶镇、中敖镇、三驱镇、宝兴镇、珠溪镇、龙石镇、铁山镇、高升镇、季家镇、高坪镇13个镇街和濑溪河流域(荣昌段)万灵镇、河包镇、仁义镇、古昌镇、直升镇、昌元街道、双河街道、清升镇、清江镇9个镇街实施环境保护区域限批。

在实施环境保护区域限批期间,市、区环保部门暂停受理、审批上述区域内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大足区、荣昌区应加强监管,坚决制止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擅自审批项目的,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玉滩水库水质、濑溪河(荣昌段)干流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且连续3个月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大足区、荣昌区可向重庆市环境监察办公室提出解除“区域限批”的申请。重庆市环境监察办公室会同市环保局组织核查核实后,可解除环境保护区域限批。

市环境监察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铁腕督政将成为常态,对不能完成国家考核和全市考核任务的,将综合运用环保制约措施,通过约谈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区域限批一批、追责问责一批、督促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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