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网 > > 正文
新版《重庆市献血条例》今年6月施行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4-26 03:06:04 | 记者:李珩 | 编辑:李平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李珩)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重庆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也首次将献血屋建设纳入了地方法规。

献血车、献血方舱,这是市民熟悉的无偿献血场所,在不久的将来,重庆还将出现献血屋。按照《条例》要求,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流量、人口密度、年献血人次、服务区域和交通便利等情况制定献血屋设置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设置献血屋,并交由血站统一管理,无偿使用,不得改变用途。公安交通、城市管理、街道办事处、商圈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血站采血的需要,在人流集中、方便献血的区域划定流动采血车临时停放点。

为何要推动献血屋建设?市血液中心主任何涛介绍,随着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医疗机构的用血量也逐步增长。为保障临床安全、充足、有效的血液,并应对不时出现的偏型血液供应问题,只有在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商圈或社区设立献血屋,方便市民就近献血,提升献血服务水平,才能稳定和壮大无偿献血队伍。同时,设立在城市中心的献血屋,也代表着一座城市的公益形象,体现重庆这座文明城市的温度。

“为了给献血者提供温馨、舒适、安全的献血环境和更加贴心、优质的服务,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礼遇,同样有设立献血屋的必要性,”何涛说,固定的、分布广泛的献血屋,不仅能提供献血服务,还能提供基本健康服务,甚至成为一个地区的社交中心,从而让采供血这一目前看似孤立的服务,成为现代公共生活网络的一部分。

此外,《条例》还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献血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相关链接>>

据市血液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3月,不少单位都组织人员进行了集体无偿献血,包括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警察学院、重庆轻工职业学院、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重庆工程学院、重庆科技学院、永川区中医院、重庆文理学院、重庆富胜科技有限公司等,共有3621人次参与无偿献血,累计献血近108万毫升。

延伸阅读: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