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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护航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3-16 05:01:04 | 记者:周尤 | 编辑:王俭林

潼南出台“党员干部及近亲属享受民政惠民政策‘三公开三备案三核查’制度”

用制度护航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周尤)“米心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吉红光在分管民政工作和兼任响水村驻村组长期间,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令其岳父母多领取低保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潼南区纪委查处通报1名区管干部违反相关纪律问题。

“坚决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潼南区委、区政府在案发后第一时间作出部署,要求该区民政部门要以案为鉴,排查廉政风险点,堵住制度和机制上存在的漏洞。

2月13日,潼南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各单位印发《关于建立全区党员干部及近亲属享受民政惠民政策“三公开三备案三核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包括村社干部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在落实有关惠民政策工作中出现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据了解,“三公开”主要指党员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双方的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在申请享受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救济、因灾倒房重建、优抚、养老及护理补贴等惠民政策时,必须在“申报、审核、审批”3个环节分别公开公示;“三备案”指党员干部本人及其配偶、近亲属符合享受相关惠民政策条件的,必须分别在镇街民政办、镇街纪(工)委、区民政局进行备案;“三核查”要求党员干部本人及其配偶、近亲属申办民政相关惠民政策时,必须经镇街民政办、镇街纪(工)委、区民政局(或区纪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分别进行核查。

该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进行自查,本人或近亲属已经享受惠民政策的,必须于2018年3月20日前向镇街民政办、镇街纪(工)委和区民政局报告备案、接受核查。

“出台这个制度,我们的目的就是要管住党员干部手中的微权力,确保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到实处。”潼南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不认真落实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规定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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