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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天然水域昨起禁渔 持续至6月30日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3-02 02:45:57 | 编辑:周游

 

3月1日,在主城长江水域,市渔政机构和市公安局水警总队等单位出动公务执法船艇联合巡航。记者 张锦辉 摄

本报讯 (记者 汤艳娟)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长江流域的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今年全市天然水域禁渔期首日,我市组织开展禁渔期执法巡航检查和水陆综合执法巡查行动,全市渔政机构和市公安局水警总队、长航公安局重庆分局等单位一共出动67艘公务执法船艇、560余名执法人员,联合巡航禁渔水域1500余公里。

长江等117条河流禁渔

我市地处长江上游,境内江河纵横,水系发达,渔业资源丰富,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主要时节。

“一尾5千克的普通怀卵亲鱼被捕食,就意味着30-50万粒鱼卵损失,也相当于损失了1万余尾鱼苗。”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魏耀东介绍。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通告,在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的禁渔期内,我市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117条河流实行禁渔;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在禁渔期请勿消费野生江河鱼

重庆日报记者在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现场看到,执法人员检查了禁渔期渔船集中停泊、网具封存、渔民上岸、群众志愿者护渔行动,以及涉渔餐饮场所的广告宣传、水族缸、菜单等,并在公共场所张贴了禁渔通告,向市民、渔民、餐饮企业从业人员等群体发放了禁渔宣传资料。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今年禁渔期间,我市渔业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念好禁渔管理的‘紧箍咒’、筑牢禁渔工作的‘防火墙’。”魏耀东介绍,今年,针对渔民群体,渔业部门将采取正面宣传与以案学法相结合等方式做好再宣传、再教育,进一步落实渔民、渔船的禁渔主体责任。同时,针对餐饮场所,采取告知书、承诺书、责任书等方式,加强宣传与执法检查,力争做到餐饮场所不宣传、不收购、不销售野生江河鱼。其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引导公众不参与非法捕捞,不在禁渔期购买、消费野生江河鱼。

违反禁令情节严重者将获刑

在打击非法捕捞方面,近日,市农委会同市公安局就全市持续联合开展以“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为重点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渔政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组织代号为“零点行动”的一系列“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专项打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沟通协调,争取起诉和宣判一批非法捕捞的大案、要案,并积极利用司法机关开展巡回审判、集中实施生态修复、社区矫正教育等活动成果,加强宣传教育,扩大震慑警示效果。

“去年禁渔期,有多名违反禁令情节严重者,被判处了6个月到1年时间不等的有期徒刑。”魏耀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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