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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权威解读 如何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委员?
来源:中央纪委研究室
时间: 2018-01-13 03:00:13 | 编辑:周游

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中,监察委员会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均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主要由纪委常委兼任。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中央纪委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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