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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驾考10月起正式实施 9月末部分考场考试将提前
来源:重庆日报网
时间: 2017-09-13 15:50:02 | 记者:张珺 | 编辑:李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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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考场将进行升级改造

重庆日报网9月13日讯(首席记者 张珺)记者刚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获悉,经公安部批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以下简称《新驾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驾考》中的新规将更加突出对考试学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的考核,更加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更加方便群众考试领证。为确保市民能在10月1日起按照新的考试要求和评判标准进行考试,全市机动车驾驶员考场的考试设备和考试软件已开始升级改造。

场地和实际道路考试音视频同步记录,监控整个考试过程

按照《新驾考》要求,我市36个考试场地需要进行改造,并于10月1日前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将与修改后的新规定进行匹配,考试系统的升级及测试验收项目正对照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2017)的调整内容进行修改,严格落实考试系统与监管系统时间同步、考试车辆轨迹记录存储等要求,增加音视频查询回放等功能等。

值得注意的是,科目二(场地)、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过程音视频监管系统正进行升级,能够按考试时间、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等关键字段模糊查询考试过程信息,实现考试过程视频信号自检、远程实时点播、考试过程查询和回放、多画面同步播放等功能。彻底挤压掉弄虚作假“软过”的空间。

9月末部分考场考试场次将提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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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新标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9月下旬,全市各考场将对考试系统进行升级,对考试车辆进行改造。为避免考场升级改造影响考试学员的正常考试,将对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场地进行调整。

涉及科目二场地考试计划调整的考场有,沙坪坝大学城、九龙坡金凤、九龙坡西彭、南岸盘龙等24个;涉及科目三场地考试计划调整的考场有11个(详细安排见附表),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参考时间,并及时到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cq.122.gov.cn)自主预约考试时间和场次。

10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将按照新标准进行考核,请10月1日后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人员及时熟悉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充分做好参考准备。同时,车管所将会同运管部门组织驾校开展新标准培训,及时调整驾校培训内容,保证学员掌握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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