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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标准出台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7-08-09 01:55:00 | 记者:白麟 | 编辑:周游

本报讯 (记者 白麟)日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联合出台了重庆市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标准为2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贴标准为1万元/辆。

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分为国家和市级两个层面,而我市的相关补贴标准,是按照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助“不超过中央补助50%”的要求制定的。

在涉及新能源乘用车板块的补贴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纯电动续驶里程与补贴金额的关系,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小于等于100公里的,将无法获得市级补贴;续驶里程介于150至250公里之间的,补贴标准为1.5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动续驶里程大于50公里的,补贴标准为1万元/辆。

此外,上述补助标准还涉及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等板块,并就各板块的车辆类型、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节油率水平等,规定了各自不同的补贴标准。

据了解,按照全市至2020年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0万辆的发展目标,结合相关企业在我市的年度推广初步计划,201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为1.6万辆左右。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的申报程序,将由市经信委单独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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