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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路段违法乱停 直接拖移并通报所属单位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7-08-03 01:23:43 | 记者:张珺 实习生 周香伶 | 编辑:李平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张珺 实习生 周香伶)记者8月2日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于近期开展违章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分类设置禁停、临停、限停严管道路,综合采取施划启用“黄实线”“黄虚线”禁停标线、清理规范占道停车位、配套建设违停抓拍电子警察、提档违停处罚力度等措施全力治理违停顽疾。

据介绍,各区公安分局将按照《禁止停车标线、标志设置规范》的要求,在8月10日前完成主城区第一批违停严管路施划工作,完善相关标志标线等设施,配套设置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设备。届时,违停设备将按镜头监测距离接力布置,全路段无盲区,对被电子监控拍摄的违停车辆采用短信实时推送告知车主。

本次违法停车整治行动将“监管无死角”,通过“自动抓拍+人工抓拍”实现区域全覆盖,结合路面警力和摩托车巡逻力量,强化巡查执法管控,对严管路段违法停车行为一律按照违反禁止标线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对于被查处的违停车辆,在发送提示告知短信后,一律采用拖车拖移至停车场,还将公开实名曝光机动车号牌,通报所属单位,以加强文明交通出行警示教育。

对在主次干道旁设有学校、医院、机场、火车站等存在停车特别需求的,将按照学校路段限停1分钟,医院、机场、火车站等路段限停3分钟的标准,设置对应临停时间辅助标志和配套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等执法设备,对超时违法停车自动判断和自动抓拍证据,同时在上放学时段和停车需求高峰时段增派固定岗点警力,加强指挥疏导和执法纠违力度,对“限停”路段超时违法停车的,一律按照违反禁止标线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市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僵尸车”长期占道违停问题,加大对其发现、举报、处置一体化部门联勤联动工作,将对辖区所有道路(含两侧人行道),特别是未通车的道路、断头路和居民小区、背街小巷、旧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充分利用“交巡警微信举报平台”,及时采集“僵尸车”车牌、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建立“一车一档”清理排查档案,依法分类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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